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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
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适用于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、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服务。

适用范围

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,包括有关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、评论,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、评论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、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。

申请条件

  1. 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;
  2. 有 10 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,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 3 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人员不少于 5 名;
  3. 有必要的场所、设备和资金,资金来源应当合法;
  4. 是依法设立 2 年以上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人,且最近 2 年内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;申请组织为企业法人的,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;
  5. 符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行业发展的总量、结构、布局要求。
以上内容依据相关法规与常见办理要求整理,具体办理条件与材料以主管部门当期要求为准。如需针对性评估,欢迎致电 186-0988-0118。
FAQ
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常见问题

以下为关于本项资质的高频问答,如需更具体的建议欢迎来电咨询。

按不同类别,可以是中央新闻单位、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直属新闻单位、省会城市直属新闻单位,以及依法设立 2 年以上且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的非新闻单位法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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